淡江大學工學院「林振春先生獎學金」辦法
101.11.08初訂
101.11.14工學院101學年度第1學期第4次主管會議通過
102.4.10工學院101學年度第2學期第1次院務會議通過
一、成立宗旨:
本獎學金係林振春先生為鼓勵就讀本院大學部家境清寒學生,努力向學,每年特捐款新台幣壹拾萬元設立,分上下兩學期頒發。
二、獎學金頒發辦法:
(一)名額與金額:每一學期伍名,每名壹萬元。
(二)申請資格:目前就讀於本院各系大學部家境清寒之學生。
(三)申請日期:每學期開學後二週內(實際申請日期依工學院之公告為準)。
(四)應備資料:申請書、家境清寒證明、大學部成績單、名次證明影本。
三、審核方式:由工學院獎學金委員會於申請學生中遴選決定。
(2014-05-28院公告)